夜半“拉车门”小偷落网! 男子多次盗窃车内财物获刑一年
近日,陕西省留坝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备受关注的“拉车门”盗窃案。被告人蔡某某因多次通过拉拽车门的方式盗窃他人车内财物,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2000元。
法院经审理查明,蔡某某专门于深夜至凌晨时段,流窜于多地,随机寻找停靠路边的车辆,趁车主疏忽未锁车门之机,盗取车内贵重物品,多次作案得手,涉案金额累计8800元,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法院认为,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。综合考量其有盗窃的前科劣迹,合本案的犯罪事实、情节、社会危害性及其悔罪表现,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法官借此提醒广大车主:离车时务必将车门锁好,切勿将现金、手机、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留置车内,提高防范意识,才能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。